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日前,上交所公告,太极集团董事会秘书蒋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累计或单笔金额多次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蒋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经查明,2020年1月2日,太极集团披露公告称,自2019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8518.45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401.81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5.34%。根据上述公告,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27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04%,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同时,2019年4月22日、11月27日、12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91万元、2760.17万元和997.45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1.26%、39.28%和14.2%,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笔均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6216.69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424.11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76.58%。根据上述公告,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760.04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73%,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同时,2020年5月29日、6月23日,公司分别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53.00万元、1611.61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9.10%、22.75%,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笔均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累计或单笔金额多次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太极集团时任董事会秘书蒋茜予以监管关注。
上交所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资料显示,太极集团全称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中、西成药的生产和销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仍为蒋茜。
根据太极集团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4亿元,同比降6.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76万元,同比骤降88.53%。
二级市场方面,13日早盘,太极集团所在的制药板块涨幅靠前,板块内个股多数飘红。截至发稿,太极集团跌1.23%,报16.0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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