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措并举清偿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数: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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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渡过难关,云南省财政厅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省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清理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进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紧盯年度清欠任务,进一步加大对省级相关部门的挂钩督促力度,重点关注尚有欠款的省级部门,压紧压实责任,督促严格按照清偿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分类处置欠款,确保无分歧欠款在年底前应清尽清,严防新增拖欠。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推进辖区内清欠工作。

  二是强化约束惩戒,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偿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当地财政可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可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拖欠不还的,上级财政部门可采取减少其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未按时点和计划完成清欠目标任务的政府部门,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部门预算,统筹工作经费、项目发展经费等相关专项资金等措施予以惩戒。2020年“三公”经费执行数按2019年执行数压减30%以上,以后年度在此基础上从严控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增拖欠。按照“化解存量、防止增量”的原则,全省财政部门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督促各政府部门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项目库管理,对前期工作不扎实、准备条件不充分、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不明确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严格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条件约束,规范支付工程进度款,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欠款,建立防止新增欠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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