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被罚640万元,两名涉事高管已“落马”

发布时间:2025-04-07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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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银行(601818)深圳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盖贷款质量,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等,深圳金融监管局对该机构罚款640万元。记者注意到,这是深圳金融监管局今年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本次处罚通报还涉及多位前高管及责任人。其中,对朱慧民、邹建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张含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牛敬章、周永平、李世根、茹玮岩给予警告。


不过,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本次被“终身禁业”的朱慧民、邹建旭此前已经“落马”。朱慧民曾“掌舵”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多年。从履历看,他从2007年10月起任该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11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党委书记,2015年5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董事长并兼中国光大集团生态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2020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朱慧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记者注意到,朱慧民系任上“落马”。2021年3月,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通报看,朱慧民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另一位“终身禁业”的高管邹建旭在深圳工作多年,曾担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等职。2016年6月,邹建旭离开光大银行体系,出任浙商银行(601916)深圳分行党委书记。2020年10月13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邹建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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