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租因租赁物违规被罚30万元 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监管局)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金租)因将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同时,湖北监管局分别对汪胜宏(时任湖北金租副总裁)、丁晨(时任湖北金租业务二部总经理)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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