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验收通过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主导完成的《天然气组成分析用气体标准物质计量比对》项目。这是国内首次在天然气组成分析用气体标准物质领域组织开展比对工作,也是公司首次主导完成的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其测量结果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保障推进天然气能量计量的公平、高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和天然气贸易计量方式变革的发展趋势,对天然气的准确计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准确的天然气组成分析是天然气准确计量的关键保障因素,而组成参数的准确测量的关键在于分析用气体标准物质必须具有高准确度。鉴于此,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西南油气田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牵头,共同组织开展了本次A类国家计量比对。
国内取得多组分烃类气体标准物质有证标准资质的10家研制(生产)单位参加了本次比对。主导实验室天然气研究院严格按照《计量比对》(JJF 1117-2010)、《化学量测量比对》(JJF 1117.1-2012)及《标准物质证书及标签要求》(JJF 1186-2018)等技术规范,成立专家组、编制比对实施方案、开展比对实验、统计比对结果、编制比对报告,以98分的评审得分,高质量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项目验收,获得验收专家组一致好评。
此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既全面掌握了我国天然气组成分析用标准物质生产单位的能力水平、产品质量以及潜在的技术问题,又充分发挥了主导实验室在计量工作监管和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领域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国内天然气组成分析用气体标准物质制备水平的提升。下一步,天然气研究院将围绕天然气能量计量用气体标准物质、新能源相关的气体标准物质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我国气体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水平,持续完善我国天然气组成分析用气体标准物质的溯源链,不断巩固提升公司在气体标准物质研发领域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我国天然气能量计量量值溯源体系整体水平。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