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积极落实“链主”企业责任 引领带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16 点击数: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酒钢集团作为甘肃省高品质碳钢、不锈钢及铝产业链“链主”企业,积极实施产业链发展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行动,持续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钢铁产业具备年产1105万吨钢(其中不锈钢120万吨)的生产能力;铝产业已形成年产电解铝170万吨的生产能力,跨入国内大型铝企业第六位;电力能源产业已形成3553兆瓦的发电装机容量。2022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17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98位,构建形成钢铁、铝、电力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六大产业板块协同发展新格局,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935.3亿元、1001亿元,利税87.7亿元、49.5亿元,连续创造了历史最好经营业绩,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落实链主企业责任,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重要指示精神和甘肃省有关产业链“链长制”安排部署,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研究制定了《酒钢集团落实链主企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由集团公司产业分管领导担任产业链链主首席代表,产业公司一把手担任链主代表,依托“1张图谱”和“5张清单”(产业链图谱、主要配套企业清单、关键产品技术攻关清单、产业链补短板突破环节清单、先进企业对标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的产业链发展推进模式,定期研究“链主”企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协调解决产业链协同发展中瓶颈问题。


二、提升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持续加大“三化”改造力度,推动钢铁产业提质升级、有色产业向一流企业迈进。2022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2项,完成投资52.1亿元,同比增长80.8%。截至2022年末,酒钢集团“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启动率超75%。加快传统产业能源结构转型,酒钢2400MW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纳入国家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库并开工建设,400MW一期工程已建成具备并网条件。酒钢华润马鬃山200MW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启动铁合金厂区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深化供应链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招商引资,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发挥高品质碳钢、不锈钢、铝材等金属原材料产品优势,加快推动嘉峪关高端金属制品产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兰州榆钢产城融合产业园、陇西新型铝材精深加工产业园等四个产业园建设,成功引进浙江甬金22万吨/年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江苏国强15万吨/年锌铝镁光伏支架产线等项目并落地建设,与河北文丰就合作建设600万吨/年氧化铝及新材料生产项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宝武铝业合作推进30万吨/年热轧用铝合金大扁锭项目,与祁连山水泥合作建设300万吨/年钢矿渣微粉生产线,与索通发展合作的陇西30万吨/年阳极碳素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65份,本部铁精矿、电煤、焦煤、氧化铝战略保供比例分别达到80.21%、94.75%、61.26%、84.84%。


三是全力打造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钢、铝产业基础优势,持续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建设产业链生态体系,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发展。钢铁产业已初步形成1000亿元级别产业集群。铝产业围绕下游精深加工,通过招商引资已引进8家铝加工企业,形成500亿元级别产业集群发展,铝液就地转化率突破80%;2022年带动甘肃省内主要配套企业29家、产值380亿元。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牵头组建甘肃省钢铁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创新联合体,全面落实“631”科研工作机制,2022年科技投入强度达到3.05%,开展科技项目361项,新产品研发试制与扩大试验量完成80万吨。开展技术经济指标攻关22项,科技成果转化率70%,受理专利预计707件,主编参编国际、国家、行业标准30项。2022年共获得甘肃省科技功臣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科学技术特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甘肃省专利奖3项,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3项,获得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科技进步奖31项。


新产品研发试制80万吨,同比增长24.6%。光热电站熔盐储罐用不锈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第四代核电快堆用“卡脖子”关键不锈钢材料稳定供货霞浦核电站。开发出高端电子产品用薄规格镀铝锌板。“明星拳头产品”核用不锈钢、高锰无磁钢、锌铝镁、超级双相不锈钢销量同比分别增长45%、60%、70%、388%。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