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4月19日下午,宝鸡市高新区税务局、宝鸡市第一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分别将税收减免批文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至分公司终端,批准减免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疫情期间一季度房产税3.5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0.13万元,共计83.68万元。
3月初,全国疫情形势在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深处腹地的宝鸡也未能幸免。突如其来的交通管制,导致分公司油品配置量直线下滑,使分公司遭受到了极大的生产经营压力。3月28日分公司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获悉省税务局与省财政厅将针对此次疫情,联合下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内企业,减免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后,分公司财务部门积极与所属两个分管税务机关进行了沟通,并将此次税惠政策落地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在多次与税务专管员和财税专家进行了充分探讨和交流后,按照要求立即着手收集税费减免需申请的各项资料,分别完成了书面纸质资料报送和电子终端报送流程,抢在20日申报期结束的最后一天,顺利获得了税费减免的批复。
83.68万元的减免,对于分公司来说减下的是税费,加上的却是信心。下一步,分公司将把信心转变为动力,充分激发油品保供责任市场的运行活力,为疫情期间走出困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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