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3月10日,天然气净化总厂收到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对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复函>的通知》,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属地政府节能批复。在各级政府强化“能耗双控”、严格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新形势下,该项目获得节能批复标志着公司在重庆片区建设项目的节能报审、评审、批复程序基本畅通,为公司在渝其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及备案地在重庆市万州区,项目能耗从属地获取。按照国家现行制度,该项目节能监管由属地政府负责,但项目建成后的能耗纳入分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目前,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该类项目的能耗影响评价范围以及节能审查权限,重庆市节能评审机构、有关部门认为开展相应的评审和批复依据不充分。
面对这种情况,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协同规划计划处、天然气净化总厂,积极向重庆、四川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节能评审机构报告、沟通。同时,分公司通过安全环保与技术研究院,以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机构成员名义,向国家节能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
在共同努力下,国家节能中心、重庆与四川省节能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给予大力支持和理解。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开展,3月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出具了《关于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产品气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复函》,对项目的节能评审意见予以肯定,对项目的能耗指标及节能措施予以认可;3月10日,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正式文件将该函转发至天然气净化总厂。
下一步,天然气净化总厂将按照政府批复及节能报告意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达到有关要求。同时,分公司也将跟踪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该类项目的审查权限答复意见,全面理顺重庆片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审、批复工作,为分公司在重庆片区建设项目与天然气上产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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