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好国企高管的企业家精神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数: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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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把弘扬企业家精神纳入国资国企改革新任务、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好国资国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需要大力弘扬国企高管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理应得到国资国企的重视。企业家精神所包含的使命感和事业心、创新和冒险精神、发现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既是企业家和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源泉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精神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了国家的承认和重视。近年来,国有企业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但企业家精神却被有意无意给忽视了,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创新和市场开拓上往往不如民营企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国资国企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主体,理应强化市场意识,重视能够带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新要素组合”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国资国企改革也应该补齐弘扬企业家精神这块短板。


企业家精神来自于不同的动力。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所拥有的一种特殊的精神品质,这种品质既取决于企业家的个人特质,也与特定的社会文化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民营企业企业家是企业的所有人或股东,享有企业财产权和剩余获取权,企业家精神主要来自于对财富和社会声望的获取;国企高管主要凭借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创造财富,不享有企业财产权和剩余获取权,经济上仅能获得一定的薪酬激励,企业家精神更多地来自政治激励和对个人成功的追求。民营企业家和国企高管的企业家精神虽然来源不同,获得的收益不同,但给个人带来的效用或满足却是一样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被赋予了新的社会使命和国家情怀等时代内涵,国有企业因为承担了更多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对国企高管的企业家精神也有着比民营企业企业家精神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对国企高管也是一种更大的考验。


弘扬企业家精神需要国企高管转变身份和角色。国企高管作为国企经营管理的具体决策者和执行人,是引领国资国企发展的灵魂人物。长期以来,国企高管主要由组织部门和国资委任命,有着介于党政干部与企业经理人之间的特殊身份。近年来,国企高管选拔开始在组织任命的同时引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方式,管理上也采用了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等市场化管理方式,但受传统观念和考核评价方式影响,一些企业高管离企业家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经济学家熊彼特把能实现生产要素新组合的人称为企业家,企业家可以是经营者、管理者,也可以是“资本家”,但企业家不等于经营者、管理者,更不等于商人、“资本家”,只有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能称得上是企业家。弘扬国企高管的企业家精神,需要国企高管走出政府官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身份和角色定位,积极主动向企业家转型。


弘扬国企高管企业家精神需要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企业家精神的产生,既来自企业所有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个人动力,同时也受特定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影响。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企业家,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成为企业家。民营企业企业家精神主要来自于获取财富的动力,因此,弘扬民营企业企业家精神关键在于建立与财产保护相关的制度和营造提高财富创造效率的营商环境。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与民营企业企业家精神动力机制不同,但却有着相同的生产要素特点,国资国企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国企高管无法从这种要素投入中获得与民营企业家相当的财富收益,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有别于弘扬民营企业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国企高管企业家精神的的制度和机制,如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评价制度、能够体现业绩贡献的薪酬激励和政治激励制度、能够激发创业创新的容错试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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