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5月14日,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浙港融租公司)与舟山宁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简称:宁兴船厂) 签订的储能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完成资金投放,这是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首单储能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也是浙江省海港集团(简称:集团)依托金融服务助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生动实践。
国务院3月7日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来,浙江省正积极响应“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行动”,着力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努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浙港融租公司认真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关于“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省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的要求,依托集团在港航物流领域的优势,发挥融资租赁的“融资+融物”双重功能和自身高度灵活、多元化服务等优势,着力为港航产业链中企业的能源结构优化、设备绿色转型提供金融支撑。在获悉宁兴船厂设备升级需求的消息后,浙港融租公司及时、主动上门了解宁兴船厂储能设备建设计划,精心定制储能设备融资租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此项业务成功落地。该业务将由宁兴船厂自主采购储能设备后,浙港融租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宁兴船厂购买该批设备并租赁给对方,宁兴船厂通过定期支付租金来使用设备,在租赁期结束后将拥有设备所有权。通过售后回租模式,宁兴船厂可在低成本使用储能设备、优化能源结构的基础上,实现绿色储能设备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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