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作者:张州 责任编辑:张尧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公司自2017年首次获评以来,连续多年保持这一国家级荣誉,标志着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和运营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再获肯定。

近年来,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充分发挥城市文明窗口示范作用,构建“1+7+2”党建品牌矩阵及“号手双队”志愿服务体系。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公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准融入收费服务、应急保障、路域治理等工作场景,构建起“党建引领方向、党员示范带动、全员共建共享”的立体化文明生态,取得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足进步和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显著提升。



此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是对公司党建引领、创新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的全面肯定。未来,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将持续以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推动运营服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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