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比较法学研究的使命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4-11-04 点击数: 来源:国企网 作者:张州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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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系列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的事件,让这一话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9月2日至6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首次对涉外法治工作队伍进行集中培训。10月初,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泰国设立涉外法律服务站。10 月 26 日,华东政法大学普通法学术中心揭牌仪式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举行,来自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学等香港法律界的代表,及来自内地高校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代表近百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的当下,涉外法律事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多次提到“涉外”,要求“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补齐短板,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就此,采访人员采访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部副教授高咏博士。高咏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于美国杜克大学访学。她专注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法学研究,成果丰硕,发表多篇相关论文,出版专著若干。其中,《中美刑事诉讼比较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是第一部专门研究中美刑事诉讼比较的专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的兴衰》(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是目前唯一一部专门研究美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中文专著;《中国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裁判 —— 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为例》由世界知名出版集团Springer Nature 出版,是第一部全面介绍中国程序性裁判的英文专著。此外,她将著名刑事法学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的著作《刑事诉讼的模式》译成英文(Springer Nature出版),这是第一部关于中国刑事诉讼的英文译著。高博士是北美华人社会犯罪学研究会(ACCCJ)、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会员。这些学会在国际法学界有着重要地位,对比较法研究意义非凡,其会员资格要求严格,高博士能够成为其中一员,说明她在比较法研究方面的卓越能力和扎实成果。

高咏博士指出,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大背景下,比较法学研究显得尤为关键。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能够帮助涉外法治人才更好地理解国际法律规则的差异和共性,为他们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一方面,比较法学研究能够让涉外法治人才深入了解各国法律文化的背景和特点,培养他们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视野。例如,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不同国家的仲裁制度和程序存在差异,通过比较法学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差异,从而选择最适合的仲裁方式和策略。另一方面,比较法学研究为涉外法治人才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近期,江苏等地积极组织律师赴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培训交流,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国际先进的法律理念和实践技能。这种实践与比较法学研究的结合,使得涉外法治人才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法律环境。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而比较法学研究则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比较法学研究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为我国的涉外法治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以更好地应对国际间的法律挑战和机遇。(李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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