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集团2024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指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持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数: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2024年上半年,甘肃电投集团“扛指标、扛任务、促营销、控成本”全力以赴打好能源保供攻坚战,1至6月份累计完成发电量18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4%,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1.09亿元,同比增长10.97%,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持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充分发挥了能源供应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今年上半年,甘肃电投集团已投产总装机1033.57万千瓦的53个“水火风光储”发电生产项目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能源保供“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打好能源保供攻坚战。集团所属各发电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扎实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运行人员事故预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目标;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机组检修,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水电企业全面完成机组检修任务,火电企业强化发电、供热能力提升,圆满完成金昌、武威、张掖共4500万平方米近200万名群众冬季供暖供电任务,同时狠抓火电机组检修进度和质量,全面提高机组设备可靠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加强风光预测,户外设备维护,强化值班值守和设备可靠运行,确保机组在夏季负荷高峰期间“发得出、带得满”,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电力能源保障。


优化营销模式,全面激发增收潜能。面对电力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甘肃电投集团切实将营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行全员营销理念,推动营销工作从“以产定销”向“以销定产”转变,构建了“客户至上、一体协同”的营销工作新格局,同时鼓励各非电企业参与协同营销,建立协同营销积分机制,不断激发各公司营销活力。组建营销专班,外拓市场抢增量、内抓协同挖潜力,甘肃电投常乐公司加大与湖南、西北交易中心联系对接,成功签订《2024—2028年甘肃电投常乐电厂送电湖南协议》;甘肃电投酒汇公司成功中标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绿证采购项目、成功出售国内绿证67万张,拓展了绿电外送市场;甘肃电投陇原电力公司统筹系统内电力资源,累计新增签约电量4.7亿千瓦时,实现整体收益最大化;紫金云公司主动走出去“招商引数”,积极争取到北京中科融合算力技术服务、高性能“智算中心”平台建设服务等项目,有效拓宽了业务范围;陇投燃气公司充分挖掘储气设施营利潜能,成功完成下游客户首单市场化LNG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提升了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同时,督促各发电企业积极与电网调度汇报沟通,争取最大开机方式,在完成电量计划的基础上争取多发超发。各发电企业优化市场营销策略,继续加强与湖南、浙江、陕西、青海等省份沟通,积极开展月度增量交易,努力争取扩大外送电量规模。


深化成本管理,不断推进增产降本。今年以来,甘肃电投集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一切成本费用皆可控,多措并举抓好成本管控。持续完善“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季评估”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电力市场走向,准确分析现货交易边界条件,统筹制定现货交易策略,不断提高现货收益。持续开展对标管理工作,邀请华润电力等行业专家赴各子公司把脉会诊,及时查找指标偏差原因,并制定降本增效措施,有效降低机组能耗指标。火电企业统筹考虑提升机组供热能力及降低供电煤耗,持续做好乏汽余热回收等供热能力提升改造、汽轮机通流改造等工作,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生产经营指标明显下降;千方百计加大燃煤保供力度,克服煤价高位震荡等不利因素,及时启动冬煤夏储工作,全面加强燃煤采购、接卸存储和煤质检验,保证机组“口粮”供应充足。水电和新能源企业全力做好天气预测、梯级调度,精准申报,实时跟踪,科学调整,确保在最优成本下保障供电安全稳定。陇原电力公司通过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用户电能电价同比下降12.1%,用户电费同比减少1.03亿元;通过推动绿电消费,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44.80吨。


下一步,甘肃电投集团将聚焦国有资本投资功能,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国资委工作要求,自加压力、迎难而上,“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思路,全力冲刺,力争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