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0 责任编辑:张尧
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12月9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近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因将废电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违反了《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罚款90万元。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该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21日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单位租赁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王泮庄村西公交站东20米处一场地用于存放各类机械设备,在盾构施工过程中产生废电瓶(废物类别:HW31,废物代码:900-052-31)等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将废电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内,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露天堆放的废电瓶危险废物数量约为2112个,经现场称量,单个废电瓶约重28.6千克,露天堆放的废电瓶危险废物共计约重60403.2千克。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
天眼查显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4年,注册资本约44亿人民币,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称,公司于1958年伴随着中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电气化铁路的建设而诞生,现已发展成为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科研开发、工业制造、试验检测、工程监理、物贸物流、运营维管、房地产开发、投融资“十位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是世界企业和世界品牌双500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成员企业,是中国电气化铁路建设的国家队和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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