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近日,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油危险作业案,法院当庭宣判,以涉油危险作业罪判处一名涉案人员拘役一年零六个月。
2024年5月9日,夏河县甘加派出所民警在甘加乡开展工作时发现,夏河县甘加乡村民毛某家院内发现储存待销售的疑似汽油物质,随即将线索上报县治安大队,经查,该村民毛某在该乡长期从事汽油非法销售活动,且院内发现储存待销售的92号汽油370升,民警依法对毛某储存的92号汽油370升收缴。
据悉,该窝点涉案人员自2021年初开始非法销售汽油、柴油,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人员密集区进行油品销售,攫取利益,构成危险作业案。夏河县人民法院于7月24日对该起案件作出刑事判决,这也是既2023年甘南州首次以危险作业罪宣判两起案件后,又一起以危险作业罪宣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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