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财务数据不真实 众诚保险深圳分公司被罚5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8-28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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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众诚保险深圳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款50万元。


牛志珍对众诚保险深圳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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