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 近日,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路保险淄博中支)因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改正,并处11万元罚款。
经查,中路保险淄博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1-5月,中路保险淄博中支在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车险业务中,账内支付手续费14365.22元,账外进行了手续费加投,共涉及账外手续费21164.15元,其中,已实际支付账外手续费17501元,剩余3663.15元尚未结算。共涉及车险业务239笔,净保费179508.88元。经查,2022年4月、5月,中路保险淄博中支分别报销宣传用品费、防预费16501元、1000元,上述报销款项均以现金形式回流至中路保险淄博中支的李某某,实际用于支付17501元账外手续费,造成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改正,并处1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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