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张尧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到处罚。
案由有三,分别是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蒋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第六点,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蒋虹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罚款13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梁舜洁警告并罚款0.8万元。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