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潘三矿全面开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30 点击数: 来源:《国企》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我们大家都不是安全生产的局外人,《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举报……”日前,淮河能源集团潘三矿主要负责人走进该矿开拓二区班前会,结合实际工作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矿井依法管理能力,近日,潘三矿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将抓好《条例》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使《条例》深入人心。


该矿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条例》,利用安全办公会带领各层级管理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新增内容和重点要求等内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业务工作交流研讨有关细则,推动管理人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邀请专家从专业视角讲解《条例》,对各级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编制授课方案,将《条例》纳入职工各种培训课程,组织全员学习。


与此同时,该矿排定资深主管以上领导深入基层班前垂直宣贯,全面覆盖宣讲《条例》内容,做到讲规定、讲任务、提要求。积极引导基层单位利用班前会、梳理会等时机抓好《条例》贯彻学习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牌板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采取刊载学习资料、编发《班前导读》、制作宣传牌板等举措,全面营造学习氛围。


此外,该矿还完善了有关监督管理举措,落实相关部门科室责任,对各基层单位宣贯学习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巡查,确保宣贯学习活动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为矿井安全生产构筑坚实防线。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