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尧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3日电 格力电器9月13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格力起诉奥克斯20款产品侵犯专利权”一案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格力联手奥克斯”等信息,此为不实报道。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格力联手奥克斯”的报道来源于这样一则消息——有媒体报道称,9月11日,据天眼查网站显示的信息,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日新增18条开庭公告,该公司被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状告侵权。有网友留言称,格力和奥克斯不是冤家吗?怎么开始联手了。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8.83%。
对此,格力电器声明称,有媒体报道称“格力联手奥克斯”等信息,此为不实报道。
中新经纬客户端从中国庭审公开网查询到,有关“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于9月11日14:42开庭,20个案件合并审理,上诉人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声明称,2018年1月,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20款产品侵犯一项发明专利权,2019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800万。
2020年1月,格力电器认为判决结果无法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打击,提起上诉。同期,奥克斯以“不侵权”和“侵权赔偿额太高”为由提起上诉。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双方上诉合并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仅2017年至2020年,奥克斯因为侵犯格力专利,已经被判27次侵权。格力电器将继续依照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另据经济观察网报道,格力电器联合奥克斯告京东是乌龙。案件实际上是格力电器告奥克斯侵害格力电器的发明专利,奥克斯方面只是上诉人身份,不是原审原告身份。京东是案件的第三人和被上诉人。格力电器一开始告奥克斯时,也一并告了京东,因此京东也是原审被告。
截至发稿,京东方面尚未发布关于该侵权案件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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