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1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7月31日,记者从国资委研究中心独家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已于7月25日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工作。
据记者了解,该《通知》是为落实2022年国资委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其中提出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合作研究处副处长戚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众所周知,ESG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共识,ESG信息披露是其体系搭建的重要环节。近些年,全球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全球主要交易所纷纷出台了ESG披露准则和标准法案,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信息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截至目前,153户央企境内上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了专门的2022年度ESG报告,占比41.58%,较上一年提升了28.87个百分点。
戚悦认为,《通知》的发布,将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参考,有利于其高质量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功能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通知》关于专项报告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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