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杭州4宗违法遭罚135万 贷款管理与发放不审慎

发布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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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65号)显示,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款发放不审慎,未严格审核楼盘结顶情况即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项目资本金认定不准确,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开项目发放贷款;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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