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鑫健药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处以罚款48万元

发布时间:2021-08-26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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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26日讯 昨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玖鑫健药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穗税二稽罚〔2021〕225号)。


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市玖鑫健药业有限公司向个体档口购入医用棉签、棉球等,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临泉县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临泉德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鸣远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4份,金额合计5,279,073.32元,税额合计897,442.39元,价税合计6,176,515.71元,货物名称为医用棉签、棉球等。你单位凭上述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申报897,442.39元,造成申报抵扣当期少缴增值税897,442.3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2,820.97元。


广州市玖鑫健药业有限公司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申报抵扣当期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罚款总额48.21万元。


资料显示,广州市玖鑫健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2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等。何舒健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为持股80%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02月01日,广州市玖鑫健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涉及违法总金额达516万元;2021年04月27日,欠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总金额达55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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