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销售劣药“石斛夜光丸”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中国网财经1月6日讯 今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因销售劣药石斛夜光丸,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1.4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经营的石斛夜光丸(包装规格:7.3克/袋×12袋/盒;批号:190505;生产企业: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送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经生产企业申请复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其销售的石斛夜光丸(批号:190505;生产企业: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劣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1.40元。

  资料显示,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张艳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林省均泰盛阳药业有限公司是持股75%的大股东。

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吉林省均泰恒阳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