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张尧
9月3日,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官网消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近日公布的7月移动源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情况显示,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丰速运”)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技管环车当罚柴字[2020]97号。
机动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违法事实为北京顺丰速运车型依维柯,车牌号京E99335的车辆,经执法人员现场采用林格曼烟度法测量,该车辆排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烟度值为林格曼黑度2级,超过《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中规定的林格曼黑度1级限值。违反了《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给予北京顺丰速运处罚。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开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
天眼查显示,北京顺丰速运成立于2004年5月20日,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8月25日,顺丰控股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1.3亿元,同比增长42.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1亿元,同比增长21.35%。上半年顺丰控股总营业收入高于12.6%的行业增长率,速运物流业务件量36.55亿票,同比增长81.3%,也高于22.1%的行业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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