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新潮能源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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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交所网站6日消息,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告,因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内容显示,2021年4月27日,新潮能源提交公告称,收到落款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9 名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为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就相关事宜明确要求:

  请公司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结合相关规则,说明公司针对本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妥善处理本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保障股东合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时披露。根据官网信息,新潮能源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北京,199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1400万社会公众股正式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4月29日晚间,新潮能源披露一季报。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2亿元,同比下降2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1亿元,同比下降66.20%。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新潮能源涨1.96%,报1.56元/股,目前总市值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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