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金融涉违规外包贷款核心职能 回应:已整改完毕

发布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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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消费金融高管周宗文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显示,经查,周宗文担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深圳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对该公司存在的违规将贷款核心职能外包问题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消费金融于2015年4月正式开业。先后于2016年、2020年、2022年完成三轮增资扩股,截止2022年末,注册资本金10.058亿元。


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第七条,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涉及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且有效,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合作机构。《办法》中明确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执行《办法》要求。


“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不光是消费金融公司,包括银行和支付机构,都不得将核心业务和职能外包。”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向记者表示。他还提出,问题背后的根源,是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对助贷机构的依赖。相关机构还是要引起足够多的重视。


那么,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为何?公司整改进度又如何?针对此次事件,中国网财经就此采访了湖北消费金融,其回应表示:该事项主要为2019年前公司在与线上互联网机构合作过程中,将部分贷后还款职能委托给相关合作机构。2020年《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互联网贷款核心职能外包进行了严格要求。我公司第一时间完成了新业务的调整,并按照办法对早期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和整改。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在2021年对我公司例行现场检查中也指出这一问题,因此,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湖北消费金融表示,截至目前,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公司所有业务全流程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存在核心职能外包问题。


根据宇信科技发布2023年中报,其联营企业湖北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44%;净利润0.6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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