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信息“拉新”返利 获刑

发布时间:2023-08-30 点击数: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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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注册过京东账户啊,为什么会收到验证信息?为什么说我是老用户?”您是否有这样的疑问,明明没有操作过,却发现自己的信息早已被注册,究竟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


日前,由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谢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获一审判决,法院依法判决谢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0年8月,谢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拉新”的广告,让新用户注册APP就能有报酬,手头拮据的谢某根据广告的操作步骤用自己的手机号做了两单试了一下,结果晚上真收到了“返来”的佣金。


动动手指便可赚钱,尝到甜头的谢某便开启了自己的“赚外快”之路,为了拉到多多的“新人”,谢某加入到“拉新”微信群,在群内以7元一个的价格从上家手里购买手机号和验证码,再去注册新用户做任务,每单能拿到12元至14元不等的佣金。就这样,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谢某利用他人信息注册了数千个账户,非法获利5134元。


2023年4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谢某移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谢某在法院审理期间主动退缴人民币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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