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5月9日,证监会发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涉及的2起内幕交易案中,有一起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利用内幕信息非法买入该公司股票2.75亿元的典型内幕交易案。
京师律师事务所内幕交易争端处置法律事务部主任王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过往监管机构公布的内幕交易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由于时间长、人员多、诱惑大,并且往往一次成功的并购重组就能为公司股价带来数个涨停,以至于多次出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假借或伙同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用非登记内幕知情人名单账户进行内幕交易。
而结合过往上市公司高管人员针对内幕交易的常见申辩理由来看,有包括法律意识薄弱的,有因疏忽而无意识泄密导致近亲属交易的,还有就是心存侥幸以为监管部门不会进行穿透性审查等。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而且对信息不对称的投资者来说,更是会产生较大的伤害。所以从趋势上来说,一定是会逐渐加大从重处罚力度。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在加大内幕交易处罚方面明确了最高10倍的罚款。
具体来看,从罚款比例上看,新证券法将罚款比例从违法所得的5倍提高至10倍。从罚款金额上看,对于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定金额的,罚款下限从3万元提升至50万元,罚款的上限从6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如果是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罚款金额亦从3万元至3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至200万元。
陈雳表示,新证券法针对内幕交易处罚主要做了两方面提升:一是在处罚力度上,二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人员的界定以及行为规范的明确,叠加董监高违规或不实披露相关信息也被纳入处罚范围且处罚金额大幅提高,预计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资本市场中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会有所收敛。
王营认为,随着新证券法对内幕交易惩罚金额的大幅提高,以及民事内幕交易类赔偿诉讼制度和刑事内幕交易案件办理制度的健全,这将对资本市场中的内幕交易形成较大威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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