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中国网财经9月15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消息,日前,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2022年3月1日在杨浦区107街坊(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组织限期整改、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图片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罚款3万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17.8亿元,法定代表人是沈永东。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其100%股权,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城建集团的成员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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