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元盛世传销被查 涉案金额9.8亿余元

发布时间:2021-11-10 点击数: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传销案例,深圳开元盛世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涉案金额高达9.8亿余元。


据查,自2017年6月起,深圳开元盛世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设立互联网理财平台,以投资“开元盛世”为名义招募会员。被发展的会员需要以购买虚拟物品“开元券”的方式来交纳入门费,发展会员层级最高达72层。


“开元券”实质上是当事人架设平台内部虚拟物品,不具备市场流通性,会员交纳入门费后,平台会在其会员账户下按照人民币兑换美金6.5:1的比例配送“开元券”。


当事人对会员实行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奖金制度并提供丰厚实物奖励。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层级和缴款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动态收益模式是会员可以通过推荐、发展人员投资“开元盛世”平台,使其成为下线,并按照自身级别的不同和发展下线人员安置层级位置不同分别获得动态业务奖(直推奖)、平衡奖(对碰奖)、互助奖。


静态收益模式是指每个开元劵初始发行价格0.2美元的基础上每销售20万美元,涨0.01美元,交易价格增长至0.4美元时进行一次2倍拆分,价格回到0.2美元,账户内开元币数量翻一倍,以此类推。卖家开元券可以70%提现,20%股权券用于兑换公司原始股票或开元券重购,10%为购物券,进入购物账户在商城购物。


截至案发,当事人发展会员账号共计195007个,遍布全国,发展的会员层级最高达72层,涉案金额高达9.8亿余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构成组织、开展传销的违法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奉贤区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亿余元的行政处罚。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