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将在南宁举行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数: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张锋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据广西商务厅消息,为迎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推动东盟秘书处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主办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该论坛将于9月11日在南宁举行,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当前正值RCEP协定全面落地实施之际,据了解,RCEP协定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谈判,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 30%。协定的签署意味着将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

  本次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以“共享新机遇,共迎新发展,共创新未来”为主题,设置特别致辞、倡议发布、主题演讲等环节,拟邀请RCEP成员国的重要商协会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领军人物等约300人与会。论坛将围绕RCEP对区域经贸合作带来的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就如何深化产业合作,深度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开展高端对话和深入交流。

  此外,本次论坛还将发布《关于共同促进RCEP加快生效实施的南宁倡议》。广西南宁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再度举办,让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南宁。借此机会,广西将把握好RCEP的“窗口期”,迎来对外开放的新风口,延伸产业链,畅通供应链,抢占价值链高端,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本次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现场全程为与会嘉宾提供中英文双语同声传译服务,便于国内外与会者顺畅交流。 (冯琳茜)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