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者不懂不学法,怎么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0-07-15 点击数: 来源:中国煤炭报 责任编辑:张尧

分享到:

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监察组在山西开展异地监察执法时指出——

煤矿管理者不懂不学法,怎么保安全?

本报讯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监察组到山西省晋中市开展异地监察执法,检查发现个别煤矿企业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煤矿灾害治理方面还有差距。

监察组在对山西焦煤集团介休正益煤矿通报检查情况时严肃指出:“国家煤矿安监局年初印发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将《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简称‘一规程三细则’)列为学习培训重点,但从我们对煤矿管理人员进行的抽考情况看,矿长、总工程师都不能写全‘三细则’名称,也未对活动作出安排,没有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学习,管理人员不懂、不学煤矿安全法规,不知道怎么干符合规定,还怎么指挥生产,怎么确保安全?”

经过全面检查,执法人员在该矿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0条,包括涉嫌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正益煤矿是资源整合矿井。9号煤层经过数年开采存在大量老空区。目前开采的11号煤层,上距9号煤老空区仅20米。检查发现,该矿在11—110运输顺槽进行探放水作业,在老空水体方向仅布设1个钻孔;在实际探测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实际探测深度确定巷道的安全掘进距离,造成矿工在有突水危险的区域冒险作业。

今年4月28日,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透水事故,3人被困,后经全力救援,被困人员所幸全部升井。这起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水害等煤矿灾害治理重视程度不够、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管理人员对规章标准不熟悉,又不组织培训,业务能力的缺失,造成对重大隐患视而不见,一旦发生突水,后果不堪设想。”监察组指出,“要确保安全生产,关键还在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针对发现的问题,监察组向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要求举一反三、严格处罚,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山西煤矿安监局晋中监察分局立即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合计180万元。

国企网-《国企》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